昨天你接受了。今天你出现了。我在想这是不是你看到我的书面所以才想起我,所以今天才来这里的。可是后来我又觉得其实并没有。应该是我想太多了。当初会写部落格,就是因为你这个小鬼啊。
嗨,我们又见面了。你还是一样,只有你可以问问题。而我的问题,你一直都是要答就答,不要就算。我的上司跟我说,可惜你有女朋友了,不然我可以追你。我说你比我小,我才不要。没错,就算你没有女朋友,我想我也不会喜欢你。你有人人都爱欣赏的脸孔面貌。不看你我可是瞎子。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应该爱上你或跟你在一起什麽的。
我们最适合的关系我很清楚。那就是微笑招手。像最初那最天真的最纯洁的初恋一样。你每次都很开心的招手,而我每一次都是用最甜美的微笑来回应你。这样就够了。我们不能谈恋爱。我们不用谈恋爱。我们没必要谈恋爱。
请看,有谁知道你只有十九岁啊。
好久不见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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